2012年兰溪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1-12-1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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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兰溪市委组织部 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2年兰溪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全省的统一安排,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2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2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04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3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48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24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5名;从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各级机关公务员18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2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录,或于2011年12月17日以后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兰溪人才网(www.lxrcsc.com)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各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金华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12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金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在金全日制普通高校外地生源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

  2.市、乡两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兰溪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兰溪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4.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考录试点的范围和对象为:(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要求为金华市应征入伍的2011年退役士兵或具有金华市户口的社会人员(以2011年12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要求为金华市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金华市户口的社会人员(以2011年12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录取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且取得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应届毕业或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并已退出现役的人员。

  5.截至2011年12月21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类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类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5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0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

  2.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0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5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0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

  5.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0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体能测评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即男性: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米;女性: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纵跳摸高≥2.3米。

  6.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1年12月21日。

  7.报考法院法官、检察院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留学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在2012年2月29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1年12月21日0时— 12月27日24时。

  网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12月24日0时—12月27日24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3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1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1年12月28日0时—2012年1月3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2年1月4日0时—1月7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9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2年1月4日0时—1月1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2年2月26日9时—3月3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

  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2年1月4 日—1月7日。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市党政中心608室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2月28日—3月1日。已缴费人员到市党政中心608室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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