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森林警察成绩排名和资格复审名单通知
来源:巴中人事考试网发布时间:2011-12-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三、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并缴纳面试费用且领取了面试通知书的报考对象。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定于2011年12月24日(星期六)至25日(星期日)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巴中市江北新区滨河路中段87号)办公楼进行。未按时依面试通知书要求到规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携带手续不齐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
(三)接受面试的报考对象须携带的手续
持面试通知书原件(不含复印件)和报考对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复印件)由本人参加面试。两证不全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对象集中时间
参加当日面试的考生务于面试当日07:00前到达面试地点,准备集中抽签以确定面试顺序。截止当日08:00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不能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宜
参加面试的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候考室或面试考场,情节严重的,依法送交相关机关处理。
需午餐后接受面试的对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盒饭。
四、体能测评和相应要求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且参加了面试的报考对象均须接受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林业局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评。
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二)体能测评时间与地点
定于2011年12月27日(星期二)在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龙泉丽都后)进行。
(三)参加体能测评需携带的手续
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后发给的《二○一一年公开考试录用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巴中)体能测评通知书》原件(不含复印件)和报考对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复印件)参加体能测评。两证不全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项目和执行标准
按2011年4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人社部发〔2011〕48号,点击浏览)的规定组织实施,分男子组、女子组分别进行,10米×4往返跑(男女组均测)、1000米(男子组)或800米(女子组)、纵跳摸高等三项测评项目均达到对应标准者为合格。被测对象的年龄计算至本人接受体能测评的当日。
(五)体能测评的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相应证件于测评当日8:00前到达体能测评点集中分组参加体能测评。8:30后不准再进入体能测评场。届时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评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着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评。不得穿用金属鞋钉跑鞋。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入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另行明确或解释。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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