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森林警察成绩排名和资格复审名单通知
来源:巴中人事考试网发布时间:2011-12-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3.报考南江县乡镇机关和县属单位公务员(职位编码:1130303-1130336、1130338-1130343)的考生,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609室,联系电话:8222169,15282718166(岳先生))负责。
4.报考通江县乡镇机关和县属单位公务员(职位编码:1130101、1130105-1130116、1130119-1130130、1130132-1130139)的考生,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通江县诺江镇东街58号3楼,联系电话:7233235,13547313919(万先生))负责。
4.报考平昌县县级部门(单位)公务员(职位编码:1130201、1130203-1130205、1130207、1130208、1130210-1130216)的考生,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联系电话:6229937,13989151887(郭先生))负责。
5.报考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编码:1130004、1130005、1130206、1130301、1130302)的考生,由巴中市林业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云台北街109号,联系电话:5260913,13518478606(胡先生))负责。
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由分工的部门承担责任,由此引发的争议请按规定由承担部门进行咨询与处理。
列入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名单的报考对象未在规定的首轮资格复审时间内接受审核的,一律视为自行放弃,相应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的相关事宜,我们将通过本网站予以公告。
(三)接受资格复审和拟接受递补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需携带的手续
列入面试前资格复审的对象,应准时按公告要求携带《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生证和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有关考生本人学习专业的证明。
2.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出具考生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出具本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垂管系统的应出具由市、州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5.体制内在编的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6.持海外学历、学位证明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所持学历未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考生:考生所持学历如未经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注册认证的,须出具颁证院校学生处开具的相关证明。
8.国家有其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各类证件、证明、手续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
(四)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的相关事宜
按分工经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面试前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对象,发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式、资格复审与递补资格复审部门盖章、具体承办人签署的面试通知书,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须交面试费80元,于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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