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基层政法机关培养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公告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2011-11-2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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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等有关规定,拟对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空缺职位进行调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工作原则

    1、调剂工作在自治区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机关范围内根据职位空缺情况进行调剂。

    2、调剂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

    3、考生自愿报名,参加调剂的考生,须具备空缺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自治区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机关对空缺职位的调剂要求(详见自治区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机关空缺职位表及调剂说明)。

    二、调剂对象

    报考2011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招考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具备空缺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没有被录取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能参加调剂:

    1、已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拟考察的人员;

    2、体检、体能测评、考察不合格的人员;

    3、本人放弃报考的人员。

    三、调剂职位

    因无人报考或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等环节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详见《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空缺职位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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