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公务员局公招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人的通告
来源:泉州人事考试网 发布时间:2011-11-1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所有职位均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组织面试。
(一)笔试科目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
2011年12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三)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登录泉州人事网或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组织。
(二)考核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其中,报考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机动车驾驶员(工勤)岗位的考生增加驾车技能考核。
(三)决定聘用人选
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和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人事网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确定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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