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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环评师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复习资料99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31 10:06:06  来源: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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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鼓励措施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清洁生产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自愿削减污染物排放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

    第三十四条在依照国家规定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应当根据需要安排适当数额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第三十五条对利用废物生产产品的和从废物中回收原料的,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

    第三十六条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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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简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后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时间:2010年考试时间预计为5月22、23日。
成绩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案例分析》4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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