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高频考点(18)
来源:考试吧发布时间:2011-10-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即将拉开帷幕,为了配合考生的复习,专家集中汇总了部分热点难点知识,以词条的方式罗列出来,考生以此为出发点,以点带面,备考效果会更好。
犯罪主体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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