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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最新动态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7-06 10:55:24  来源:育路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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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自学考试新增两个专业

    从2009年4月考试开始,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增园林、会展策划与管理两个专科专业。

    园林(专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园林施工及管理、园林花卉、园林树木栽培及养护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该专业设置课程16门,实行区间学分制,总学分70学分。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经济、管理、艺术及相关学科知识和能力,适应当代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现代会展人才。具有丰富的现代服务贸易理论知识与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会展管理营销能力,能在会展行业相关的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会展组织、策划、管理与营销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该专业设置课程15门,实行区间学分制,总学分69——71学分。

    区间学分制:所有课程以百分制计分,主干课程和实践课程划定三个成绩区间: 60-74分,75-89分,90-100分,根据考生成绩所处区间,按1:1.25:1.5的学分比计算考生各课程的实得学分;非主干课程中理论课程增设50-59分成绩区间,按该课程计划规定学分数的50%计算学分。对课程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颁发课程合格证书和学分证明;对非主干课程中理论课程成绩在50-59分的考生,单发学分证明。各课程实得学分均保留一位小数,专业内各课程(含实践课程)之间学分准予互补。全部主干课程和实践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非主干课程均取得了相应的学分数、且总学分数达到或超过专业计划规定的标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的考生,发给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

    二、200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200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函[200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考试院对2009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代码1030302)中的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代码00317)更名为公务员制度(课程代码01848)。

    (二)公安管理专业(专科、专科起点本科)的二门课程名称中“侦察”两字统一规范为“侦查”,规范后的课程名称为:刑事侦查情报学(课程代码00861)、刑事侦查学(课程代码00358)。

    (三)根据国家关于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规定,并与有关业务厅局协商决定,从2009年开始停考IT证书考试(包括局域网组网高级技术证书、计算机网络管理高级技术证书、互联网应用高级技术证书、数据库应用系统设计高级技术证书、信息系统开发高级技术证书、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证书、计算机程序设计技术证书)、计算机网络工程证书考试、连锁企业收银管理岗位证书考试、连锁企业理货管理岗位证书考试、社会工作与管理岗位证书考试、物流管理中高级证书考试。该批停考的证书考试,考生在2008年12月30日前如取得原规定的课程,仍可按原办法颁发相应的证书。

    (四)从2009年4月开始,行政管理、法律、秘书、经济管理等四个大专专业证书后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停止接纳新考生,原已报考的考生通过原计划规定的课程,仍可按原办法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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