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书店 学校  题库 论坛  网校  地方分站: 北京 | 上海 | 郑州 | 天津 | 山东
报名咨询热线:010-51268840、51268841
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闻资讯  报考指南  政策大纲   经验心得   优秀推荐课程   教师资格备考圈   答疑交流区
 考试科目: 心理学: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学习辅导 教育学: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幼儿 | 小学 | 中学  普通话  说课   爱童世纪教育中心

2011年小学教育学考试大纲考点2.1:小学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07 11:14:51  来源:育路教育网
  • 文章正文
  • 资料下载
  • 圈子话题
  • 论坛

第二章 小学教育

第一节小学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

一、我国小学教育的历史发展
小学教育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学制中第一阶段的教育,也称初等教育,教育对象一般为6—12岁的儿童。
二、义务教育
1、概念:义务教育是指国家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带有强制性的国民教育。
2.义务教育的意义
第一 义务教育标志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又会不断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第二 义务教育体现着一个国家现代文明的水平,又会促进现代文明的提高
第三 义务教育既可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又可以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立时间是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宗旨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 发展基础教育 第二 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 第三 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小学教育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主要表现在一下三个方面:
1、普及性 2、基础性 3、强制性

热门资料下载:
教师资格考试论坛热贴: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阅读下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教师培训咨询电话:010-51294794
报考直通车
 
·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六月至九月
·考试时间:一般在10月至12月间
·报名条件:适应教师需要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公民
教师考试科目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