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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010年下半年自考报名时间通知

作者:高校招生网   发布时间:2010-05-21 08:47:00  来源: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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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

  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每年安排两次有关专业的毕业及实践环节的考核报名和考试。每年的报名时间为6月18——24日和12月18——24日。考试内容以公布的简章为准。考试时间、地点、要求以考试通知单为准。毕业考核只允许考生在报考最后一门课程的同时报考,报名时打印毕业论文封面一式三份。

  本次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办理报名手续,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详见《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0年下半年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考简章》)。

  四、关于教师自考考生报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于今年7月下旬对所有教师助学自考课程补考一次,由山东省教育学院负责考试。有关补考事宜,我市考生请及时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学院联系。

  五、关于几项免考规定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语(一):

  1、英语(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具有2005年以前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3、具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语(二):

  1、英语(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具有2005年以前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3、具有全国英语(PETS)等级三级及以上证书。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非计算机类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3、具有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各模块之一的。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本科专业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本科)专业毕业生;

  2、通过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中1021模块的。

  (五)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有关免考政策:

  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各科目之一)及以上合格证书者,除原来的免试规定外,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课程,(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六)其他规定见《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鲁教考委[2008]4号)。

  六、关于2010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办理

  (一)自考考生、教师助学考生

  1、办理时间:2010年5月26——28日;

  2、办理地点:各区、市招考办。护理学(专、本)专业在青岛卫校办理。

  (二)自考过程性考核试点专业考生

  1、办理时间:2010年6月1——3日(各试点院校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2、办理地点:四方区招考办

  (三)原学历文凭考试考生转自考办理毕业考生

  1、办理时间:2010年5月26——28日;

  2、办理地点:市南区招考办

  (四)上交材料:

  1、过程性考核专业:5月28日,试点院校上报毕业生校考课档案。

  2、自考:5月31日,各办证单位上交毕业生材料。

  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有关工作

  青岛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的办学资质认定、注册审批、招生及经费管理、教育教学、考核评估等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机构考核评估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执行,市招考办采取定期年检与常规性抽检相结合的方法到助学单位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助学单位办学质量监督检查力度。请各助学单位认真组织好自考助学工作,促进我市自考助学工作健康、和谐发展。

  八、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财税(专科)等16专业的通知

  根据省考试院鲁招考[2010]33号文件规定,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现就停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

  1、财税(专科)

  2、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

  3、社会工作与管理(专科)

  4、公安管理(基础科段)

  5、教育管理(专科)

  6、外贸英语(专科)

  7、音乐教育(专科)

  8、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

  9、电子技术(专科)

  10、中医护理学(专科)

  11、卫生事业管理(专科)

  12、餐饮管理(专科)

  13、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

  14、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

  15、调查与分析(独立本科段)、调查与分析师证书(初级、中级、高级)

  16、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

  (二)停考安排

  1、以上16个专业及资格证书自2010年11月起,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老考生仍可按报考简章报考。

  2、2012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以后不再安排考试。

  3、2013年年底前办理毕业手续,2014年起,停考专业不再办理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

  以上规定请各报名点和助学单位向考生广泛宣传,妥善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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