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工作中须加强的几项工作 1、网上报名业务培训工作 本次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在功能上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各市考办要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对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借调人员),尤其是考务管理人员、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工作人员熟悉业务,熟练掌握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要充分利用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报名点地图、交通线路信息查询等功能,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从2009年5月报名起,我省网上报名全面使用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进行现场报名考生的自然信息采集工作,各市考办要结合网报系统的相应功能和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的特点,进一步优化现场报名的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各地考办要在报名点现场设置一定数量的上网计算机供考生办理和查询各类业务,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使用上的指导。 2、统计及非网报数据的归并工作 各级考办要进一步加强自考报名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到按时、准确、规范上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上报的统计信息不能进行更改。在上报各门课程所需试卷袋数的同时,需一并上报各门课程的报考课次数,具体上报要求见附件。 鉴于部分地区还存在少数考生报名报考未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虑到后续考务的统计、分析等业务环节对报名报考数据的完整性要求,存在上述情况的地区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非网报数据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相关模块导入网报系统,满足报名报考数据的完整性要求。 3、考生人像信息采集工作 各地考办必须采集所有新考生的人像信息,具体采集方法可自行选择。考生电子人像将在制作考生的准考证、打印考场核对名册、办理毕业证书时统一使用。各市考办要积极创造条件,研究落实具体实施措施,提高采集人像信息的标准和质量,使之形成准考证、考场名册、毕业证书人像信息的统一,提高我省考籍管理的严密性。 从2009年12月报名起,在自考网报系统的毕业申请、免考及本科资格申请、转考办理等业务模块增加考生照片信息的校核功能(限2003年之后的考生,考次码大于040),各地考办负责网上报名业务的同志要认真做好所辖区域考生照片信息的核对检查工作,确保上述考生照片信息于5月21日前导入网上报名系统中。 4、审核工作 为防止替考现象的发生和减少工作中出现的差错,各地在报名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验证工作,着重审核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姓名是否一致,采集的信息是否完整、准确等。 5、单科证格式调整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适应目前自学考试业务发展的需要,从2009年5月起,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格式调整为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成绩证明)。单科合格证书不再印制使用,已经发出的单科合格证书效力不变。新启用的课程合格证书(成绩证明)由市级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考生的课程合格情况办理。 6、收费工作 各级考办要严格按照省物价等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规范收费,并张榜公示,一律不得在报名报考工作中搭车收取其他费用。 7、考生服务工作 各级考办、各主考学校要对全体工作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营造热情、高效、方便的考生报名报考环境。在报名高峰期间,要尽可能增加人员,合理安排报名设备,增设报名窗口,扩大报名场地,延长报名时间,优化报名流程,缩短考生滞留报名点的时间,最大限度地为考生提供方便。在报名期间,各市考办要加强对下属报名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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