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滞报金的计征:滞报金征收起始和截止日均计入计征期间(注意判断),最多是两个半月,因为超过三个月未报海关即将货物提取变卖。
海关核准撤单项下,起始日为核准撤单日后的第15天。(注意判断和计算)
未在规定时限现场报关而退单,计征起始日仍是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次日开始的第15天;(注意判断计算)
滞报金征收起始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注意判断计算)。
滞报金起征点:¥50元,不足一元免收。(未提是否计算至分,注意判断)
滞报金征收例外:非不可抗力造成的滞报,海关核准后可以减免。(注意判断)
滞报金计算:滞报金金额 = 完税价格 * 0.05% * 滞报天数
例:一公司进口通过海运进口一批价值5万元的货物,船8月1日申报进境,该公司由于报关员离职造成直到12月5日去报关,结果海关已经提取变卖,最后在海关扣除了1500元的变卖手续费后予以退款处理。试问海关征收了多少滞报金,共退回多少钱?
解:申报截止日是:8.1+14=8.15日
滞报金征收天数:78天(8月份16天:31-15;9月份30天;10月份31天;11.1变卖)
滞报金金额 = 50000 * 0.05% * 78 = 1925元
实 收金 额 = 50000–1925–1500 = 46575元
(5)申报单据:报关单和随附单据(分基本和特殊单证)
报关单针对不同的货物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报关单、ATA单证册、备案清单,具体略
基本单证有发票、装箱单、提(运)单等(注意判断);
特殊单证主要是第二章曾经提到过的官方单证;特殊向下的合同是特殊单据,如租赁合同、保修合同。而一般合同仅是备用单据。保险单不是。(注意判断)
(6)看货取样:报关前进行,海关核准并监督下进行,取样后要在取样记录、清单上签字。如是动植物及其产品,必要时还须取得检验检疫许可证明(注意判断)
(7)申报方式:终端申报、委托EDI申报、自行EDI申报、网上申报。(注意多选)
(8)现场报关时间:收到“现场交单”等类似通知的10内,打印纸质报关单现场报关。(注意判断)
(9)改单或撤单情形:(属行政许可)(理解,注意多选)
计算机、网络系统等原因导致申报错误的;
放行后,由于配载、装运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退关需要换船的;
报关员操作或书写失误,但未对管制政策、税费征收、统计指标造成影响的;
按贸易惯例先用暂定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的;
装载、运输、存储时因短溢装、不可抗力造成的短损而与申报不符的。
——注意:
海关已决定布控、查验的货物,不得改单和撤单。(注意判断)
改单或撤单再重报时需要变更、补办许可证件的,应当补办提交。(注意判断)
主动撤、改单要提交“改撤单申请表”,海关发现而需改、撤单的,要提交“改撤单确认书”。(注意判断)
2、 配合查验
(1)查验地点:一般在监管区内进行。特殊情况下,可到监管区以外查验。(注意判断)
(2)查验时间: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允许例外。时间,海关书面通知。
(3)查验方法:彻底查验和抽查;人工查验和设备查验,人工查验分外形查验和开箱查验。
(4)陪查工作:(注意多选)
搬移,开拆重封货物
协助抽取货样,收取海关取样清单,
回答询问,提供单证,
签字确认“海关货物查验记录单”
(5)复验:同一官员不得参与复验(注意变形实务多选)
对货物性、状需作进一步确认的;
涉嫌走私违规的;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
(6)径行开验:必须有监管场所经营人或者运输工具负责人到场。(注意判断和多选)
涉嫌违规走私的;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未到场
(7)货物损坏赔偿:仅限于查验过程中,由于关员责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根据被损货物及其部件的受损程度确定,或者根据修理费确定。事后发现货物有损的,不负责赔偿,索赔且必须查验现场时提出。(注意判断)
不属于海关赔偿范围:(注意多选)
由于货物性质在海关查验的正常时间内(含扣留时间内)造成的损失(如易腐易失效货物);
海关正常查验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损;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海啸;
在海关查验之前或之后发生的损失。
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搬移、开拆、重封过程中造成的损失。
3、缴纳税费: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行缴纳税费;收到缴款成功信息,即可申请放行。(也可电子支付)
4、提取或装运货物
(1)海关放行:结束并离开监管现场(针对出口更有意义)。结关是办结所有海关手续,海关不再监管。故放行不等于结关,放行有结关放行和未结关放行之分。(注意判断)
(2)放行的做法:缴税或提供担保后,海关在进口提(运)单或出口货纸上签盖“放行章”。然后凭以从/在监管仓库提货或办理装运。必要时向海关申请报关单证明联。
“无纸通关”放行后,“海关放行”报文会同时发送给监管库和收发货人,收发货人打印放行通知,凭以转运或提货。
5、常见报关单证明联:(如需要)
(1)收/付汇证明:海关在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上签名、盖章”,签发后同时向银行和外管局发送电子数据。
(2)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在外管局签发的出口收汇核销单上签章,发货人凭报关单收汇证明联、出口核销单核销。
(3)出口退税证明:即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海关签名盖章的同时发送电子数据给国税局。
(4)进口货物证明书:针对摩托车、汽车等运输工具,凭以申领牌照。签发后通过总署发电子数给交管部门。(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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