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书店 学校  题库 论坛  博客  地方分站: 北京 | 上海 | 郑州 | 天津
理财规划师考试网
   考试动态  报考指南 考试大纲  考试教材  考试答疑区   理财规划师开班专题   网络课程
二级 理论知识:真题|模拟题|辅导  实操知识:真题|模拟题|辅导  综合评审:真题|模拟题|辅导 三级 理论知识:真题|模拟题|辅导  实操知识:真题|模拟题|辅导

关于澄清高级理财规划师等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的函

作者:   发布时间:2009-10-24 14:45:58  来源: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 文章正文
  • 调查
  • 热评
  • 论坛

关于澄清高级理财规划师等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的函(劳社鉴函[200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开展几年来,对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广泛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升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但近期,社会上一些机构打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名义,进行高级心理咨询师(一级)、高级理财规划师(一级)职业资格认证的招生培训,并承诺由我中心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这种虚假宣传,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肃性带来负面影响。为维护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考生利益,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我中心至今未组织开展过高级心理咨询师(一级)、高级理财规划师(一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未曾授权任何机构开展高级心理咨询师(一级)、高级理财规划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认证活动,未颁发过高级心理咨询师(一级)、高级理财规划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我中心已通过相关媒体发表声明,以正视听。

  二、请你们加大对全国统一鉴定及“统考日”工作的宣传和规范管理,使考生充分了解全国统一鉴定情况。如发现有虚假宣传并确有违法、违规开展相关培训鉴定的,应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同时向考生说明,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相关情况及时报我中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立即发表评论
提交评论后,请及时刷新页面!               [回复本贴]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理财规划师考试论坛热贴:
【责任编辑:巩梅芳  纠错
阅读下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报考直通车
 
考试简介: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ChFP)是由
中华人们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是唯一一个由政府权威机构颁发的理财规划师证书。
考试科目: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助理理财规划师(三级)。
                       MORE>>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