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ChFP)是由中华人们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唯一一个由政府权威机构颁发的理财规划师证书。证书采用全国统一编号。 一、理财规划师的证书等级 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分为三个等级,即助理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目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开展助理理财规划师和理财规划师认证工作,但尚未开展高级理财规划师认证工作。 二、理财规划师的考试时间: 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证书必须经考试取得,认证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每年考试两次,分别为5月中旬和11月中旬,考试地点由各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 三、理财规划师的考试科目 助理理财规划师全国统考科目为:理论知识、实操知识两门。理财规划师全国统考科目为:理论知识、实操知识、综合评审三门。 四、理财规划师的报考条件 1、凡报考国家职业三级的,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条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凡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条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凡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条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相关课程参考:查看育路国家理财规划师 咨询电话:010-512947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