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款 我国出口结汇的办法有种:收妥结汇、押汇、定期结汇。 n 收妥结汇,又称收妥付款,是指议付行收到外贸公司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查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汇,待收到付款行将货款拔入议付行帐户的通知时,即按当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给外贸公司。 n 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外贸公司)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拔给外贸公司。议付行向受益人垫付资付资金买入跟单汇票后,即成为汇票持有人,可凭票向付款行索取票款。银行做出口押汇,是为了对外贸公司供资金融通,有利于外贸公司的资金周转。 n 定期结汇。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到期后主动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交给受益人。 |
热门资料下载: |
国际商务师考试论坛热贴: |
【责任编辑:聂荣 纠错】 |
|
阅读上一篇:2009年商务理论与实务出口合同的履行重点三 |
|
阅读下一篇:2009年商务理论与实务出口合同的履行重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