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

来源:河南人事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8-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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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根据《2012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12]48号)精神,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

    一、招录及培养模式

    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至相关高校设立的试点班学习。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通过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被录取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国家还将发给在校学习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两个层次。其中: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基层公安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公安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录培养计划

    2012年全省计划招录培养1846人,全部为基层公安机关职位。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河南警察学院。定向培养方向为我省县(市)级以下基层公安机关,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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