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浙江省宁波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2-02-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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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全省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2年全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2年全市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00名,其中:面向全国211、985重点院校毕业生等择优选聘5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30名,吸纳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下同)人员20名。各选聘地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的计划人数为:余姚市32名、慈溪市91名、奉化市39名、宁海县41名、象山县24名、江北区2名、镇海区6名、鄞州区39名、东钱湖旅游度假区6名。具体选聘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一。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确定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原则上为选聘县(市)区、开发区当地生源或常住户口(以2012年2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在读研究生),其中:

  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全国211、985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省级优秀毕业生、系(院)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者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选聘地生源优先。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生源或常住户口人员,符合以上择优选聘条件的,可跨区报考除鄞州区以外的其它县(市)区择优选聘职位。

  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的比例要达到计划数的80%以上。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北仑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生源或常住户口人员,可跨区报考奉化市、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公开选聘职位。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1982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中小学教师和委培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学校和委培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选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注册报名

  时间:2月17日0时至2月27日24时

  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职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填报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各选聘地于2月21日、24日在本地网站(各地指定网站详见附件二)分别公布截止2月20日、2月23日17时各职位报名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月17日0时至2月29日24时

  各选聘地根据招聘职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月28日12时前进行改报。

  (二)择优选聘

  1、公布面试信息

  时间:3月7日

  各选聘地在本地网站公布择优选聘面试对象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时间:3月10日

  各选聘地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以及各地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3、面试

  时间:3月11日9时开始,一天内完成。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选聘地自行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择优选聘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1.2的,可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4、体检、考察

  时间:3月25日前

  体检由各选聘地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国家、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分别由各选聘地在本地网站上公布。

  考察由各选聘地参照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办法,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5、公示、聘用

  时间:4月5日前

  各选聘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4月5日前确定拟聘用人员,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如没有被择优聘用,可继续参加面向社会的公开选聘。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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