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浙江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2-02-0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机关部门国家公务员选调工作的通知》(金市组通〔2005〕9号)、《关于印发〈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范围、程序〉的通知》(金市组通〔2005〕25号)精神,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法制处副处长1名、综合文字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面向市、各县(市、区)机关(含乡镇、街道,含参照机关)。
(三)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进入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队伍满三年以上,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2、岗位条件:
(1)法制处副处长岗位,要求男性,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级领导或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以上(2009年1月1日以前开始从事法律工作)。
(2)综合文字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文字岗位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公开选调的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金华日报上刊登选调公告,并同时在金华人才网上发布选调简章。
2.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时间:2月15日。地点:市机关大楼主楼1108室。联系电话:82469150 82468535。
报名者持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名的取消选调计划。
3.笔试。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笔试注重对应试者的工作经验、实际工作能力以及专业知识、综合文字等方面的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侧重于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前两名确定考察入围人员。考察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
6.讨论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根据考试、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研究提出选调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
7.公示。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拟选调对象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8.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转任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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