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公式总结(17)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1-04-11 10:38:05

  三、境外所得的税务处理。(针对居民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我国税法规定扣除标准和税率计算扣除限额——“分国又分项”计算限额。

  2.纳税人在境外实际已纳税款低于扣除限额,在国外已纳税款可全额抵扣,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

  如果已纳税额大于限额,按照扣除限额抵扣,已纳税额大于限额部分在以后5个年度内补扣。

  【练习18•;计算题】中国公民王先生在A国因提供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0000元,该收入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00元。计算在我国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扣除限额=30000×(1-20%)×20%=4800(元)

  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500元,低于扣除限额可以全额抵扣,并需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4300元(48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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