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本门课程内容的角角落落 从2001~2010年试题的变化趋势来看,试题的覆盖面越来越广,采分点逐年增多,几乎涉及到了每个章节,不像1998年以前,因为内容少,考试内容出现扎堆的现象,如1996年有关房地产交易政策与制度的考试内容占到整张试卷的40%,可以说是比较罕见的。如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在第一门课程考试整张卷100分中,只占40分,每章仅占2~4分。从1999年以来,基本上每章内容都有考试点出现,并且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一样,对教材的角角落落,甚至教材中出现的小例子都成了出题的极好素材,也就是一些平时可能认为并不重要,且比较偏僻的知识点,也往往会出现在考题中,可以说出乎每位考生的意料。因此问题的关键是要切实认真熟悉教材的框架、内容,不可一知半解,抱着侥幸的心理则更不可取。如2005年的试题中,有一道题:根据信托合同,信托机构依据其管理经营的实际业绩确定(C)。 A.委托财产总值 B.信托范围 C.信托收益 D.信托信用等级 这道题就出得比较偏,主要考核金融知识中的“金融信托投资业务”,平时可能对这样的内容不重视,只有依据“信托机构按经营的实际效果计算信托收益,根据资财运用的赢利水平进行分配,因而付给受益人的盈利额并不固定”,并进行认真分析,才能做对。 2004年还出了一道教材上没有,可能我们从未注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的试题,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B)。” A.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B.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C.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D.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做此题的关键是要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我们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土地的三条规定,这些内容在本辅导书中有所体现,要注意积累。可以说2004年这样的偏题很多,导致了该年度考试通过人数比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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