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烟台法院系统招考法官及法院其他公务员简章
来源: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发布时间:2008-03-0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有关规定,按照省、市招考工作的统一部署,今年市、县法院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名法官和其他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条件
招考职位包括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具体职位、数量及报考条件要求详见《2008年烟台市法院系统招考公务员职位》(附后)。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方式与市直机关招考公务员相同,内容详见《烟台市2008年招考公务员简章》。
2、报考法官职位的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携带报考公务员应有的材料外,还应携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颁发证书的,应当提供司法局证明文件。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考试内容、方法和时间,与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2、面试:面试时间与市直机关同步,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
四、考核录取
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考核录用及有关问题,执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9号)和关于转发中组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组通字〔2004〕49号)的规定。
经体检、考核合格拟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公示、审查和审核,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9号)和《烟台市2008年招考公务员简章》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0535-6676170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 市人 事局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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