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行测定义判断练习题(3)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3-01-2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9.回避制度:是指与刑事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不能参加该案件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在某一案件中,下列人员可以不回避的是:
A.当事人妈妈,法院法医鉴定员
B.当事人哥哥,负责法院同声翻译
C.当事人的同学,邮递员,住在法院隔壁
D.当事人的父亲,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宣传委员
【解析】C。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住在法院隔壁和这没关系。
10.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合同转让有两种情形;一是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二是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这两种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发生了变化,债的性质和内容则没有改变。下列不属于合同转让情形的一项是:
A.小王欠小李100元钱,但由于别的原因,让张先生替小王还债
B.小王借给小李1000元钱,现在小王不在,让邻居帮他收下,等他回来再交给小王
C.小王借给小李1000元钱,但小王让小李将钱还给张先生
D.公司甲支付10万元帮助公司乙还债给公司丙,公司乙再帮公司甲收回在公司丁的欠款
【解析】B。B项中邻居只是暂时代替小王收下,并没有发生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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