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公告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2-08-1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二、招考(培养)方式、院校和职位
(一)培养方式
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取考试一并统考的办法,合格后即到报考院校学习,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
1.本科教育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2.研究生教育
试点班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二)招考部门、人数及职位
招考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
8月22日10:00(北京时间),可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jrsks.com.cn)、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查阅。
招考职位情况详见《2012年新疆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公务员职位表》。
四、招考程序
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五、报名、缴费方式、时间
(一)报名、缴费方式
报名、缴费通过网络进行,具体方法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
(二)报名、缴费时间:2012年8月22-29日。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jrsks.com.cn),详见《招考简章》。
六、笔试内容、时间
(一)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两部分,全部采用汉语答题。
⒈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
⒉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
⑴本科层次(本科及以上学历起点和第二学士学位):
《民法学》
⑵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班: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
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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