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系统复习第五章7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8-15
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系统复习第五章7
四、信用证营业的结算轨范 P104
采用信用证体例结算货款,需要经由多道环节,并需打点各类手续。从一般事理来剖析,如不美观进出口人在商业合同中,划定使用信用证体例支出货款。信用证的支出过程,搜罗以下几个最根基的环节。
1.进口人向当 地银行提出申请,填写开证申请书,遵照合同填写划定和要求,并交纳押金或供给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按照申请书内容,向出口人(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寄交出口人地址地分行或代办代庖行(统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与出口人。
4.出口人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信用证划定装运货色,并备齐各项货运单据。
5.出口人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用期内,送请当地银行(议付行)议付。议付行按信用证条目审核单据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出口人。或者进行下一步。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议付行付款给出口人。
9.开证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赎单。
10.申请人付款取得单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