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邮政公务员面试公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发布时间:2012-08-0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公务员辅导咨询

汇集公务员培训权威机构,权威解答公务员考试相关问题

zaixuanzixun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2 年度考试录用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辽宁省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 面试时间及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定于2012年08月11日-12日举行。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

    考    点:沈阳市劳动模范活动中心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东陵路118号

    路    线:沈阳市区->东陵公园->旧站方向->沈阳市劳动模范活动中心

    公    交:沈阳站乘坐168路公交到桑提亚纳下车

    沈阳北站乘坐168路公交到桑提亚纳下车

    中街小津桥乘坐385中巴到七间房下车

    交通路线: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8月6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双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到LNYZMS@126.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短信发送到15070416240.邮件和短信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8月4日24:00前如未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确认后逾期不到者,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2年8月6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四、资格预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8月6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辽宁省邮政管理局,进行资格预审。传真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EMS寄送,并通过邮件、短信告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当天上午7:30,地点为考点侯考室,具体时间见面试考生名单。

    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必须应当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方能认可。

    6.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等);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六、面试安排

    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时间安排,并于本人职位面试当天7:30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到。8:30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全天封闭。参加面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所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请在进入候考室前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七、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八、其他

    请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通信地址:辽宁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6号)

    联系人:张辰午

    邮编:110003

    联系电话:024-31326030

    传真号:024-31323133  024-31326030  024-31326021

    手机:15070416240

    电子邮箱:LNYZMS@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安排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育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精彩专题

更多>>

全方位公考复习攻略

更多>>

公考交流

进入论坛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