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村官考试报考条件
来源:天津人事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5-2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选聘范围】
面向具有本市选聘区县原籍(生源地或现户籍所在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或毕业1—2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进行选聘。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也可选聘。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此次选聘范围内。
参加天津市组织的“三支一扶”活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且服务期满的大学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1次)可作为选聘对象。
【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各区县确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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