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通知

来源:育路公务员网发布时间:2012-04-1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公务员辅导咨询

汇集公务员培训权威机构,权威解答公务员考试相关问题

zaixuanzixun

    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和《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组织

    (一)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二)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和招聘简章,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工作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其中允许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信息,招聘单位须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按照相关程序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2、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其中招聘中级管理岗位人员的,须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4、招聘工勤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5、省直属高等院校的招聘, 由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其中,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也可参加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的笔试。

    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依照相关程序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确定面试、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办理公示及聘用备案手续。公示、备案材料主要包括招聘人员基本信息、相关证明材料、面试人选基本情况、笔试面试成绩、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及招聘工作情况总结等。聘用人员备案工作应在年内完成。

    (四)相关政策的落实

    1、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确认并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相关规定,今后将逐步采取设定比例定向招聘的办法,把公开招聘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就业结合起来,鼓励服务期满大学生留在基层就业。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未按《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办公厅关于个别地方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的通报》(鲁人社办发〔2011〕65号)、《关于严格自查自纠严肃查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事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组明电〔2011〕61号)规定完成自查及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不得组织招聘。

    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招聘

    (一)招聘岗位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笔试、分类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工作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确定招聘岗位,并填写《汇总表》,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汇总后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对允许报考的相近专业逐一列出,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以2012年4月20日为截止日期;除科研医疗单位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学历性质一般不作限制;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面试人选原则上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确定。其中,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初级岗位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要求。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0日 9:00-4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育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精彩专题

更多>>

全方位公考复习攻略

更多>>

公考交流

进入论坛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