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比重愈来愈大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漫谈
来源:华图教育发布时间:2012-03-3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题目的专业性很强,行政裁决大家都没听说过,但概念不过是生活的抽象,可以通过逐次分析得到结论。从常理而言,首先,所谓行政裁决,裁决的主体当然应当是行政主体,而不可能是其他组织或公民。反之,如果行政裁决的主体可以是行政主体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甚至于可以是某个具体的自然人,那这样的概念在生活中就会令大众无法适从,因为那样将会超出公民通常能够理解的范围。根据裁决的主体,我们就可以排除掉AC,因为他们的裁决主体不是行政主体,而是社会组织。其次,裁决的对象应当是争议,裁决主体应当在两个争议者中间扮演仲裁者的角色,否则也会超出大众的理解范围,根据裁决的对象,就可以排除掉B项,因为它行为的对象不是争议,而是一个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所谓“常识”,就是那些众所周知的知识。举例言之:
2007年国考第103题:下列关于肖像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法人也有肖像权
B .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犯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 .使用公民的肖像,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规定进行
D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简单选A,法人是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是和自然人相对应的概念,一个组织当然不可能有肖像,遑论肖像权,用三秒钟的时间就能解决。
所谓“常情”,就是人情伦理,法不外乎人情,人情所恶,国法难容。对于那些绕来绕去的案例题,最直接的解法,就是用大众的道德观去评判,以道德为天平来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其结果必定和法理如出一辙。仍举例言之:
2007年国考第116题,某大学在学校内进行道路整修,施工中没有设置道路整修警示标志,致过路学生受伤。对此,由()承担责任
A .该学校 B 受害人自己
C .该学校和受害人 D .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
依照大众的道德观,让受害人自己承担是否合乎人情?如果法律如此规定,就会过于冷漠,因为他并无半点过错,据此即可以排除BC.再在AD中推敲,学校和它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两个独立的组织,而后者与此事并无半点干系,何责之有?答案只能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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