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来源:中公教育发布时间:2012-03-2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为进一步加强陕西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满足陕西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规定,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组织实施全省201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今年陕西省一共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299名。中公教育专家结合多年研究公告和政策的经验,深入解读公告内容,希望对考生的报考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一、招录总人数变化不大,警察职位大大减少
今年公告规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299名。其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2873名(含选调生183名,人民警察90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26名。而去年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3418名,总体上差别不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今年陕西省招录人民警察901名,去年却招录人民警察1258名,今年的人民警察职位大幅缩减,竞争将会非常激烈,报考相关职位的考试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从另一个方面说,则意味着报考其他公务员职位的机会大增,这些考生要抓住这一良机。
二、招考范围对象微调
今年公告中对招考范围对象的规定较去年有所微调,今年公告中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公安、司法机关法医、狱医职位的人员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可报考相关职位,没有提及去年的日语、阿拉伯语等职位,而是对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以上人才提出了报考便利措施,说明公务员系统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求很大,这部分考生可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报考。
三、招考条件重大变化
今年的招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公告中特别指出,对省级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除法医等特殊职位外)、市级机关职位,继续实行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政策;对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不再统一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这一点是今年招考政策的新规定,体现了今年招考政策的一项重大变化,对报考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的考生不再对其基层工作经历作出强制性要求,上扩大了考生报考方向,有利于考生报考自己心仪的岗位。客观上也增加了这部分职位的竞争性。
今年公告还特别规定,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研究生人员也不得以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这一点在去年的公告中并未提及,客观上对这部分考生的报考造成了障碍,限制了这部分人员的报考资格。
四、报考程序新规定
今年公告增加了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作为职位查询网站,体现了党建系统在公务员招考的重要性,并分流了查询人员,有利于考生顺利进行职位查询工作。
今年的报名程序中增加了一项新的规定,即3月31日23:00至4月1日7:00之间将关闭报名注册系统。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浏览选择职位,但不能进行网上注册报名。考生要以此为依据,严格掌握报考时间,避免出现错过报名的情况发生,造成遗憾。
今年公告对减免考务费用一项只有一句话,即“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其他具体事项一概没有涉及,与去年公告对这部分的详尽介绍相比显得非常突兀,考生要想更多了解这部分内容,应向今年公告所列举的各个考务网站进行具体咨询,认真了解今年的相关规定是否有所变更,做到心中有数,不要一味对照去年公告所列举的相关规定。
五、专业科目考试规定更加具体
今年公告对专业科目考试的规定较去年更加具体,今年公告中规定:专业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有关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部门实施。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其具体分数是今年公告新提出的,比去年规定更加具体,有利于考试复习备考。
六、面试资格复审条件放宽
今年公告特别规定,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这意味着很多考生将获得一次可以说是起死回生的机会,因为按照去年公告对这部分职位的规定来看,很可能就是直接将该职位取消或者对考生进行调剂,今年公告的这项规定很明显对考生来说是个极大的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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