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2012实行"最佳实事"评选 促公务员办实事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2-02-2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在区直机关中开展季度评选“最佳实事”活动,建立常态化的创先争优机制,此举成为机关为基层办事、促进作风转变的重要品牌,以及检验机关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措施。
在评选“最佳实事”过程中,太子河区坚持“实事”要有实效性、创新性、典型性的原则,组成了由区委、区政府督查部门,机关作风监察部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专家学者以及基层党员群众参加的评委会,严格执行投票制度,定期公布评选结果。为保证把“实事”做实,太子河区建立事前考察制、复议制、事后回访制等一系列制度,组织评委深入基层和群众中考察、回访,跟踪最佳实事进一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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