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为中央公务员纳入医保做准备

来源:财新网发布时间:2012-02-0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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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医改办负责人3日表示,2012市级公费医疗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公费医疗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准备工作。

    据新华网报道,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3日在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作报告时表示,2012年将坚持巩固提高,继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市级公费医疗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公费医疗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准备工作。继续推进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付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继续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推动商业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

    据财新网报道,北京市原来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约有100万人。2010年,北京市全面启动公费医疗改革。当年,北京市区县公费医疗45万人全部纳入医保,今年1月1日,市级公务员22万人全部并入了医保。目前剩下约33万中央单位公务员,成为北京市公费医疗改革最后的对象。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视员张大发1月14日在与北京市政协委员交流时透露,2013年,中央单位公务员将纳入医保。今年将开始做准备。

    新华网援引韩晓芳介绍称,2009年北京在平谷区、西城区和海淀区试点公费医疗改革,2011年各区县公费医疗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2012年1月1日起市级公费医疗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实现了全市公费医疗向基本医保制度的转轨。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整合是2012年全市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之一,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公费医疗人员纳入职工医保准备工作。

    所谓“公费医疗”,是指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的一项社保制度。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全国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部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据财新记者了解,目前还有山东、广东、江西、江苏、湖北、贵州、陕西等七个省份的公务员,尚未全部取消公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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