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兵役优待补助金不再分户口 退役士兵优先招录公务员
来源:每日甘肃发布时间:2012-01-0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军区《加强新形势下全省征兵工作政策措施》,解决当前征兵工作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兰州市政府针对落实兵役优待补助金、退役安置等政策制定专门实施意见。自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开始,统一发放兵役优待补助金,补助金额为退役时按上年度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次性予以发放。
征兵任务未完成“三个一票否决”
兰州市政府要求,把征兵工作列入军地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内容,主要领导是征兵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重要阶段要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分管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征兵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征兵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完成征兵任务或在征兵工作中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三个一票否决”:即评选双拥模范城一票否决、评选党管武装好书记一票否决、评选先进人武部党委一票否决。
统一发放兵役优待补助金
兰州市将落实兵役优待补助金制度。自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开始,停止发放现行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镇义务兵自谋职业金,统一发放兵役优待补助金。补助金不分农村、城镇户口,退役时按上年度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次性予以发放。转业士官政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按照义务兵兵役优待补助金标准发放后,每多服役一年增发上年度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对征集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和补入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由县区政府给予适当奖励。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完成征兵任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在享受兵役优待金的基础上,当地政府再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退役士兵优先招录公务员
兰州市政府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时,对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大学生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政法干警招录时,按照省上确定的招录比例计划,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退役士兵如在事业单位就业,在有编有岗和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政策性安置办法直接聘用。国有企业招收员工时,应有一定比例用于招录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继续享受自谋职业安置待遇。在录用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要重点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凡按照规定退出现役的兰州市退役士兵,自退役之日起1年内可自愿报名参加1次由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
家庭困难义务兵优先纳入城乡低保
对批准入伍的义务兵,其家庭符合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优先申报、优先审批,房源由各县区统一调配,不占用基层指标;服义务兵期间,直系亲属因患疾病,符合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优先给予救助;批准入伍的义务兵,城镇青年父母是双下岗职工、家庭生活困难,农村青年是独生子或家庭唯一劳动力,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优先纳入城乡低保。对批准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退出现役后,本人在兰州市有固定住所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配偶是兰州市常住户口的,可落户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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