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黑龙江省消防总队2012年接收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2011-12-2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三、接收院校及专业
(一)接收院校:接收院校只限于省内“211”工程院校、省部属重点院校及省内其他部分普通高校和省外“211”工程院校。省内院校具体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齐齐哈尔大学、大庆师范学院、牡丹江师范学院、佳木斯大学。
(二)接收专业:接收专业为哲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材料化学、应用心理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
四、接收程序和时间
(一)工作程序:报名-初选审定-知识能力考试-政治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面试-签订就业协议。
(二)工作时间:报名时间从2011年12月26日开始,知识能力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2月中旬,政审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3月上旬至4月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4月下旬,5月中旬拟与符合接收条件的人员签订接收协议,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五、工作岗位
消防部队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到除哈尔滨支队以外的其他支队工作,且男生必须在基层消防中队任职。
六、接收数量
2012年黑龙江省消防部队拟接收90名地方男大学生,其中,研究生10人,本科生80人;哲学专业3人,法学专业6人,教育学专业5人,文学专业10人,理学专业30人,工学30人,管理学6人。
七、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单位,禁止重复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黑龙江消防网(网址:www.hlfire.gov.cn)进行注册报名。如报名人员重复报名或未按要求填报报名系统中的详细信息,一律视为报名无效。
注:网上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如有报名信息因个人输入有误导致后期考核中出现其他问题无法录入者后果自负。
八、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6号黑龙江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联 系 人:刘祺峰
联系电话:0451-88626408 0451-88626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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