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务员晋职需通过环境教育培训
来源:新华网发布时间:2011-12-2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将于2012年1月1日实施的《宁夏环境教育条例》规定,公务员初任和晋升职务培训必须纳入环境教育内容。
《宁夏环境教育条例》旨在加强和普及环境教育,增强公民环境意识,建设生态文明,是一部对环境教育作出系统规定的地方性法规。
根据《条例》的规定,宁夏将系统规划包括针对环境意识、环境道德、环境法制、环境科普知识、环境保护技能、环境价值观等开展教育活动。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管理人员以及青少年。
为此,《条例》还规定,宁夏应建立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环境教育培训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当接受环境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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