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吉安人事人才网发布时间:2011-12-2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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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区政府批准,区属16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编制限额内,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和在职人员。有关条件详见附件1.

    2.乡镇事业站所岗位招聘社区干部、村(居)书记主任,只面向吉州区区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村(居)书记主任任职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四、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共3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区行政中心736室(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3.所需材料: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通知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吉州区2011年度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区内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籍表》,所学专业科目成绩应在70分或良好以上,其他科目成绩应在及格以上。一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岗位。报名费为200元/人。

    4.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要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协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区监察局进行监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empirenews.page——]

    根据《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区政府批准,区属16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编制限额内,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和在职人员。有关条件详见附件1.

    2.乡镇事业站所岗位招聘社区干部、村(居)书记主任,只面向吉州区区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村(居)书记主任任职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四、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共3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区行政中心736室(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3.所需材料: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通知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吉州区2011年度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区内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籍表》,所学专业科目成绩应在70分或良好以上,其他科目成绩应在及格以上。一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岗位。报名费为200元/人。

    4.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要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协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区监察局进行监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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