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关于远安县福利院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远安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发布时间:2011-12-2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远安县民政局
关于县福利院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县福利院养老服务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准,现公开招聘远安县福利院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为2名,岗位均为服务性工作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从事社会养老服务工作。
3、身体健康,无残疾,富有爱心,吃苦耐劳。
4、年龄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有养老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男女不限。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8日。
2、报名地点:远安县民政局局办公室
3、报名要求:所有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携带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
4、资格审查合格发给准考证。
四、面试
2011年12月9日上午8:30分,资格审查合格者携带准考证到县民政局进行面试。面试地点:民政局四楼会议室。内容为主题演讲和考官提问,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依照面试分数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者进入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合格,公示7天无异议后予以聘用。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待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审核,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按月发放,并享受劳动保障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编内控制、社会招聘、合同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的实行合同管理。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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