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女公务员生育津贴明年停发
来源:新疆都市报发布时间:2011-12-1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从明年起,首府女性公务员们的生育津贴就要停止发放了。这是12月12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最新消息。
据悉,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乌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市属机关、事业(全额拨款)单位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生育津贴全部停止发放的这一规定,是按照《关于印发乌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参加生育保险已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女职工,所在单位不再发放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的规定执行的。停止发放生育津贴的对象及内容为:乌市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市属机关、事业(全额拨款)单位女职工生育及做计划生育手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支付的生育津贴。
女性公务员们千万别着急,认为自己的相关收入“缩水”了。因为,从明年起,生育津贴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机关、事业(全额拨款)单位参保女职工本人月工资与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产生差额,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做计划生育手术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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