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的概念、特点及作用
来源:华图网校发布时间:2011-12-12 11:21:3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二、面试的显著特点
作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环节之一,面试与其他笔试、心理素质测评等考试环节相比,具有显著的特点。
(一)面试测评的手段、内容灵活,针对性强
面试内容对于不同的应试者来说是相对变化的、灵活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面试内容因应试者的个人经历、背景等情况的不同而无法固定。 例如,两位应试者同时应聘档案管理岗位,一位有多年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经历,另一位是应届档案管理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在面试中,对前者应侧重于询问其多年来从事档案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对后者则应侧重于了解其对该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情况以及在校学习期间的情况。
2.面试内容因工作岗位不同而无法固定。工作岗位不同,其工作内容、职责范围、任职资格条件等都有所不同,例如,国家技术监督局的有关技术监督岗位和人事部的考录岗位,无论其工作性质、工作对象,还是任职资格条件,都有很大差别。因此,其面试的内容和形式都有所不同,面试题目及考查角度也应各有侧重。
3.面试内容因应试者在面试过程中的表现不同而无法固定。面试的题目一般应事先拟定,以供提问时参照。但并不意味着必须按事先拟定好的题目逐一提问,毫无变化,而要根据应试者回答问题的情况,来决定下一个问题问什么,怎么问。如果应试者回答问题时引发出与拟定的题目不同的问题,考官还可顺势追问,而不必拘泥于预定的题目。
总之,从考官角度讲,面试内容既要事先拟定,以便提问时“有的放矢”、“不打无准备之仗”,又要因人因“事”而异,灵活掌握;既要让应试者充分表现自己的才华,又不能完全信马由缰,让应试者海阔天空地自由发挥,最好是在半控制、半开放的情况下灵活把握面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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