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咨询师考试政策分析与评价第六章解析1
来源:环球教育网发布时间:2011-12-08
第六章 规划体制与规划方法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lesson.asp?top=705&up=660" type="text/javascript"></script>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js/705-660.js" type="text/javascript"></script>
【重要考点】
1.规划的性质
规划的本质是指导性
指令性计划是补充或权宜之计
以市场为基础,反映市场、预测市场、引导和调控市场(四市场)
2.规划的特征
综合性
层次性
衔接性
协调性
导向性
3.规划的功能
综合协调平衡功能
信息导向功能
政策指导调节功能
引导资源配置功能
4.我国规划体制基本框架(3+3)
三级规划(按行政层次分)
国家规划
省(区、直辖市)级规划
市县级规划
三类规划(按对象和功能分)
总体规划
专项规划
区域规划
5.规划的编制部门
三级总体规划
同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同级人民政府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
专项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
跨省、市的区域规划
国务院发改委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区域内省、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