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拟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11-12-0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潼南县拟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示
按照《201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要求,经递补,现将拟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2011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通讯地址(邮编):潼南县江北新城金佛大道41号(402660)
电话:023-44558997联系人:郑丽梅三、公示要求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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