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环评师案例分析复习要点: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1-12-02

    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

    1.I类场和Ⅱ类场的共同要求

    (1)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2)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场界距居民集中区500 m以外。

    (3)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

    (4)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

    (5)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

    (6)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2.I类场的其他要求

    对于I类场应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

    3.Ⅱ类场的其他要求

    (1)应避开地下水主要补给区和饮用水源含水层。

    (2)应选在防渗性能好的地基上。天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1.5 m.

    上述的要求主要是防止渗滤液对地下水和饮用水源的污染。如果天然基础层渗透系数>1.0× 10-7cm/s时,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5<10-7cm/s和厚度1.5 m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纠错

育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环境 影响评价师考试辅导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辅导课程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