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公选人员公告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1-11-2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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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州民宗局政务公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愿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西双版纳州民宗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表1),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张,并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该职位。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休息。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民宗局办公室(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69号),联系电话:0691—2142279.

    (三)资格审查。州民宗局按照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对没有异议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要求本人到州民宗局办公室领取)。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笔试结束后,按选调比例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西双版纳州民宗局政务公开网站和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都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考察由州民宗局公开选调办公室组成考察组进行,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州民宗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在西双版纳州民宗局政务公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州民宗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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