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昆明市司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1-11-2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6.报名条件说明:
①根据国家关于报考时有关时间计算方法之规定,此次报名条件中对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的计算如下:
对年龄的要求按周岁计算(“周岁”的含义:出生当年为0岁,次年为1岁),精确到月,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对工作时间等的计算精确到月,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如2010年12月参加工作至2011年11月的人员,算工作了12个月,工作两年及以上指2009年12月及以前一直工作至今的人员。
②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凡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如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写实性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③属夫妻分居者,要求放宽报考年龄限制的考生,经选调单位审核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原报考岗位的年龄限制上放宽3岁,并在报名时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册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证明报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市情)、公共管理基本知识(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法、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和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知识等。
笔试时间拟定于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含末位并列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因该岗位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造成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可按进行差额、等额面试,或取消计划。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等额面试岗位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其他岗位的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考察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3.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报市公务员局审核同意后,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将考生调动材料报送市公务员局审核并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此次选调工作。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本公告由昆明市公务员局、昆明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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