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国考申论热点:北京公租房

来源:华图教育发布时间:2011-11-1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公务员辅导咨询

汇集公务员培训权威机构,权威解答公务员考试相关问题

zaixuanzixun

    二、核心观点

    (1)公租房只能是保障房的一种形式,虽然发展空间还很大,但单靠这种形式是无法满足这么多的缺口的。老师认为,解决之道是加快中小城镇化的步伐,分流大城市的人群密度。只有中小城市有机会了,交通成本和交易成本减少了,才能从根子上解决大城市的居住问题。同时,公租房应当更加关注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和一些有技术性的农民工住房问题,至于城市低收入者他们住房还是主要靠拆迁分房和廉租房来解决。

    (2)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数量,降低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门槛,不仅体现出政府对民生的关注,同时也有利于政府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效率,是件惠及民众,有利社会管理的好事。地方政府应该在加强对房屋租贷市场的监管的同时,尽快打破公租房户籍限制,让民生工程惠及更多百姓。

    (3)从支持公租房的角度看,公租房的存在,并不只是为“夹心层”多提供一些租房选择,也不只是为保障这部分人拥有更独立的空间、更体面的生活。正如手中握有储备粮就能稳定粮价一样,掌握一定规模的公租房,政府在相当程度上就拥有了租房市场乃至整个楼市供求的“制衡器”,进而能够更好地规范和稳定市场,缓解住房难问题。

    (4)“公租房”目前正经历“从无到有、积少成多”的过程中。我国的住房保障方式,正在从过去的“以售为主”转向“租售并举”乃至“以租为主”的过程中。因此,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地方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房的财政投入,要求公租房租金定价方式更透明、考虑中低收入人群的实际承受能力,要求公租房配租范围逐渐扩大至外来常住人口。老师认为,不管“公租房”目前存在怎样的“所谓漏洞”,只有不断“前进”才是“大势所趋”,任何时候,在政策没有完善之前,轻易否定“公租房”,甚至希望走“回头路”的想法,都将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育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全方位公考复习攻略

更多>>

公考交流

进入论坛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