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法院系统政法干警考试面试公告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1-11-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一)体检人选的产生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其中,报考法律硕士职位的,按1:2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折算后总成绩(含照顾加分)+结构化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1年10月31日。
体检集中地点: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正门前。
(三)体检费用
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四)其他
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当日早上必须空腹,体检时,提供本人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
联系人:程青
联系电话:0771—5788799、5788791、13878647929
附件:广西法院系统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试点招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
201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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