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方案
来源: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时间:2011-11-0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六、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市人事局和公安局相关部门要对参与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凡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必须实行回避。同时,要认真做好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实施时考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各有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政策,按章按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工作纪律。各项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等要及时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增强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要强化为考生服务的意识和安全意识,实施测评前,须留给考生一定时间充分做好各项准备,防止测评时由于紧张等原因造成肌肉拉伤等情况发生。要提醒考生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建立健全各项应急工作预案和机制,确保体能测评工作顺利进行。
(四)体能测评的合格标准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进行,具体文件请到漳州人事考试中心查看。
附件:1、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规则及标准
2、心理测评注意事项
3、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漳州市人事局
漳州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规则及标准
一、纵跳摸高
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评。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评,需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当天平均气温应在15-35摄氏度之间,无太阳直射、风力不超过3级。
测评方法:准备测评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评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评条的视为合格。当场测评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可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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