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含计划表)

来源:发布时间:2011-09-0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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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

  (一)委托曲靖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统一组织招聘的,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

  (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工作。

  (三)笔试时间:2011年10月9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素质》,下午2:30—5:00考《专业素质》。

  (四)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曲靖市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五)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总分为250分,《综合素质》占100分,《专业素质》占150分。《综合素质》主要考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复习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1版)》;《专业素质》考所报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

  (六)笔试成绩查询:10月19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查阅;也可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成绩。

  (七)笔试结束后,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成绩。

  九、笔试加分政策(仅限未就过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报考曲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加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1〕57号)文件规定的政策予以加分: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及加分分值

  1、优秀运动员:曲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参加省运会、省城运会比赛取得第1名者,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单项第2 名或集体项目第2名至第3名者,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第4名至第6名者,笔试成绩加8分;取得单项第4名至第6名或集体项目第7 名至第8名者,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20分;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

  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

满经考核合格后,其笔试成绩加4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2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2)除上述第一条规定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为曲靖市农村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5分。

  (3)生源为曲靖市7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6、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7、从2003 年开始在云南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8、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及奖章、奖牌、证书,并经省、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2、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证明(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5、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册》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级公安部门、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6、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7、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办理时限

  1、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在10月11日前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

  2、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在10月11日前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

  3、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填报《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表三,附Excel格式电子文档),于10月12日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复审,逾期责任自负。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十、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是对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届时若有与资格复审要求不相符的报考人员,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若报考人员填报虚假信息,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确定后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资格复审前一至二周内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同时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上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便可查询到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无法联系不能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资格复审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四)2011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其资格复审、面试或拟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四)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用人单位出具的岗位从业年限证明、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未就(过)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报考

  (1)未就过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有加分情况的需要出具加分证明材料、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学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报考人员书面的未就过业保证书、生源地县级及其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未就过业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由毕业学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

  (2)未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以及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辞职或解聘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毕业学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人事)档案。

  3、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向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表四),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4、由于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造成的空缺岗位,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复审结束后须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一、面试工作的实施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面试方案》规定的招聘办法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1、严格按照1:2的比例组织面试。

  2、等额面试的岗位必须经曲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及其以上方可聘用。

  3、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二)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由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十二、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

  (二)体检。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执行,必须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具体时间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确定;必须在2011年11月20日前完成。

  十三、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并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填报《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表七,附Excel格式电子文档);拟录(聘)用人员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表八)(以下简称《审批表》)、《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九)。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拟录(聘)用人员的《审批表》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属事业单位拟录(聘)用人员的《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党群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报市、县(市)区委组织部核准并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办理录聘用手续时,根据被录聘用人员在录聘用前的不同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1、在职人员被录(聘)用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本人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被录(聘)用为工勤人员的,按转移合同制工人劳动关系程序办理本人劳动关系转移手续。己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转存到录(聘)用单位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封存管理,待今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另行研究解决。

  2、非在职人员被录(聘)用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由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办理录(聘)用手续;被录(聘)用为工勤人员的,由录(聘)用单位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制工人录(聘)用手续。

  办理上述手续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

  (四)非在职人员被录(聘)用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不合格者经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分别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表六),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由于报考人员放弃录(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六)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及《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七)时限要求:全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的录(聘)用手续须于11月30日前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结束,逾期责任自负。

  十四、信息发布及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曲靖日报》、《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媒体查阅相关招考信息。

  十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整个报名及考试过程中都要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考试纪律,做到客观公正。

  (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得突破编制、计划进行招聘。对违反规定,不按编制限额、当年下达的进人计划和经批准的《实施方案》、《面试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程序进行招聘的,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认可,对涉及的录(聘)用人员不予办理录(聘)用、核发工资等手续。

  (二)对符合就业政策、招考原则、程序和条件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否则,三年内不再下达进人计划。

  (三)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四)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考试招聘工作进行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考试招聘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及网址:

  1、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0874- 8967943 网址: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

  2、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3132229 网址:麒麟区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ql) 麒麟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qjql.xxgk.yn.gov.cn)麒麟电子政务门户网(www.ql.cn

  3、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3161149 网址:沾益人事人才信息网(www.zyrs.cn

  4、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7166304 网址:宣威市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xw)宣威政府门户网(www.xw.gov.cn

  5、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880816网址:马龙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ml)马龙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www.mlxxgk.cn

  6、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4622760网址:富源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fyrsj.gov.cn

  7、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6203896网址: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ll)陆良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 (qjll.xxgk.yn.gov.cn)

  8、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5768113网址:师宗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sz) 师宗党建网(www.szdjw.gov.cn)   师宗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 (qjsz.xxgk.yn.gov.cn)

  9、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217898网址:罗平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lp

   罗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qjlp.xxgk.yn.gov.cn)

  10、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5685380 网址:会泽人事网(www.hzrs.gov.cn)  

  11、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网络技术服务中心:0874-3124803

  12、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    0874-3122140

  13、曲靖日报社:     0874-3312156

  14、曲靖市水务局:      0874-3365589

  15、曲靖市国土资源局:    0874-3139098

  16、曲靖市卫生局:      0874-3122953

  17、曲靖市农业局:      0874-3125041

  18、曲靖市技工学校:     0874-6178755

  19、曲靖市煤炭工业局:  0874-8983678

  20、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874-3216527

  21、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0874-3311678

  22、曲靖市文化体育局:    0874-6117900

  23、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874-3360856

  24、曲靖市财政局:    0874-8978734

  25、曲靖市统计局: 0874-3122505

  26、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4-3119819

  27、曲靖市民族中学: 0874-3335315

  28、曲靖市特殊学校:     0874-3320740

  29、曲靖市机关幼儿园: 0874-3101280

  30、曲靖市第一幼儿园: 0874-3212451

  附件:(点击下载)靖市201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进人计划表.xls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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