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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迎接2011年环评师考试,育路教育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11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导则与标准辅导,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取得一个好的成绩!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名词术语: (1)标准状态 锅炉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2)烟尘初始排放浓度 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烟尘排放浓度 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未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其数值也相同。 (4)自然通风锅炉 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湿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这种不采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5)收到基灰分 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测定的灰分含量,曾称“应用基灰分”,用“Aar”表示。 (6)过量空气系数 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需要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用“α”表示。 1.熟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45.5MW(65t/h)沸腾、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烧锅炉、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未、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2.熟悉本标准的适用区域划分及年限划分; 2.1适用区域划分类别 本标准中的一类区和二、三类区系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区域。 本标准中的“两控区”系指《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所划定的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的范围。 2.2 年限划分 本标准按锅炉建成使用年限分为两个阶段,执行不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Ⅰ时段:2000年12月31日前建成使用的锅炉; Ⅱ时段:2001年1月1日起建成使用的锅炉(含在Ⅰ时段立项未建成或未运行使用的锅炉和建成使用锅炉中需要扩建、改造的锅炉)。 3.熟悉一类区域禁止新建的锅炉类型; 一类区禁止新建以重油、渣油为燃料的锅炉。 根据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该标准中适用的锅炉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禁止在一类功能区内新、扩建污染源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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