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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自考实践考核管理工作安排通知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10-11-15 14:24:1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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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招考办、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考办字[2010]74号)文件精神,各主考学校已陆续将本校2010年下半年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上报教育考试院自考处。为认真组织好下半年实践性环节考核,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成绩安全准确,现就实践性环节考核考务和考籍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考核计划安排的上报

  各主考学校应于每年4月5日和10月10日前向自考处考务室上报本校当次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含计算机上机统考课程)的计划安排,详细填写《江西省自学考试实践考核安排表》。并在考核前二周上报实践考核秩序册,秩序册应包含考点组织机构、各考核科目日程安排、考场和监考人员编排以及考生详细信息(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内容。未按要求上报考核安排表及秩序册而擅自组织考核,上报的考核成绩不予认可。

  申请组织今年下半年实践性环节考核的主考学校,如仍未上报考核安排表及秩序册,请必务于11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补交自考处考务室。

  二、关于考核成绩的管理

  1、实践性环节考核结束一周内,各主考学校应选派认真可靠、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成绩录入,及时备份原始成绩数据,刻录光盘一式5份,主考学校保存1份,另4份上报考试院分管院长、自考处处长、信息处处长、自考处考务室备查。考生原始考核档案由各考点学校统一保管。

  2、各主考学校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实践考核成绩数据上传至省教育考试院数字化管理平台,打印同底《实践考核课程成绩册》及《实践考核课程科次数汇总表》一式3份报自考处考务室。经自考处、信息处共同认真仔细核对考生信息、考核科目及报考人数,报自考处处长、分管院长签字,并按规定缴纳相应考务管理费后,成绩数据由信息处负责整理、汇总并录入成绩库。

  3、计算机统考课程成绩由南昌大学软件学院负责报送。所有主考学校的计算机统考结束后,南昌大学软件学院统一将成绩数据刻成光盘,一式5份,学院留存1份,其余4份报省教育考试院分管院长、自考处处长、信息处处长、自考处考务室留存备查,并按考点顺序打印成绩册一式3份报送自考处,经自考处考务室、信息处数据室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自考处处长、省教育考试院分管院长签字,成绩数据由信息处负责整理、汇总并录入成绩库。

  请各实践环节主考学校务必按要求报送考核成绩,以免耽误成绩上网,影响考生毕业手续的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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