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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10-11-11 14:52:14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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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发的实际指标为准,实际招生指标以教育部下发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报名、考试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日—29日。
  2.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
  3.考试时间:2011年3月中旬。
  4.考试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
  5.报名联系人:张老师、龚老师
  五、报名手续
  1、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填写以下相关报考的空白表格:
   (1)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信息后打印的《报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1博士研究生考生情况登记卡》(务必贴免冠近照并在签字栏内签名确认);其中,报考定向、委托培养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定向委托培养”的意见;
  (2)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空白表从网上下载,由推荐人填写);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4)身份证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5)体格检查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可于考试期间来我校体检并提交);
  (6)同等学力者免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但必须提交学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证明(须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应交正式发表两篇以上论文的复印件。
  (7)政审表
  (8)报名费200元。
  上述材料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或函送(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到我处张秀三老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处会在2011年1月15日前网上公布其报考资格,《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天到我部索取。
  六、同等学力考生考试时须加试政治和两门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七、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
  凡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者,均应在报名前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向我校研究生处发函确认,在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八、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九、报考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学习期间待遇:按《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办法》执行。
  十一、就业
  非定向培养博士生毕业后,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的就业办法。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毕业后,回原定向或委培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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